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转发关于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》的...

转发关于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》的通知

梧价费〔2016〕11号
2016-01-15
发文单位: 梧州市物价局成文日期: 2016年01月14日
标 题: 转发关于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》的通知
发文字号:梧价费〔2016〕11号发布日期: 2016年01月15日

转发关于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》的通知

市各有关单位:

现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〉的通知》(桂价费〔2015〕111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〉的通知》(桂价费〔2015〕111号)

梧州市物价局

2016年1月14日

抄送: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,存档。

梧州市物价局价格综合科 2016年1月14日印发

文件下载:

梧价费[2016]11号-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.pdf

立即登录